贩卖药箱里这个不起眼的小药片,可能获刑!

上海某医院护士孙某某在工作时,发现部分病人出院时会把没吃完的精神药品遗留在护士站,没有人负责回收。她便动起了歪心思,趁没人注意,将安眠药偷偷拿回家。



2026年1月,孙某在微信群内看到有人求购安眠药,主动添加对方好友。在明知对方买药是要作为成瘾性物质非法吸食的情况,为了牟取不当利益,以高出医院售价近40倍的价格,通过闪送卖出了8片



3月,孙某某在自己的住处被民警抓获。6月,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:孙某某犯贩卖毒品罪,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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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某贩卖毒品案庭审现场 徐汇检察院供图

一点护士站里剩下的药,将一个护士送上了法庭。

而这个药,你药箱里很可能就有同款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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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长不看版


8片阿普唑仑,换来6个月刑期 + 5000元罚款

你药箱里那些不起眼的小药片,可能是别人眼中的“飘飘欲仙剂” 不要随便送人,因为可能会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。药是治病救人的,不是用来试探法律底线的。

如果你因为疾病,正在吃阿普唑仑这类药,可以安心吃 遵医嘱正常服药,不会产生成瘾。也可以和医生沟通,在专业指导下换用莱博雷生、法赞雷生等更安全的安眠药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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偷卖精神科常规用药,怎么就成了贩毒?






阿普唑仑,精神科常用的镇静催眠、抗焦虑药物,存在成瘾风险,不可自行购买、调整剂量或长期服用。

2025年版《药用类精神药品目录》明确将阿普唑仑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,国家管制

对于上述案件法院的认定是:孙某某以牟利为目的,明知他人将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用于吸食毒品,仍予以出售,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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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这类特殊药品而言,“卖药”和“贩毒”之间,就隔着这么近的距离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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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怕只违规偷卖一粒,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









法院在量刑时有一个换算标准:根据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折算表,1克阿普唑仑相当于0.0005克海洛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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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能你觉得“我就卖几片药,能有多大事”——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四十七条明确规定:“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,无论数量多少,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,予以刑事处罚。” 

换句话说:哪怕只卖了一粒,只要私自卖的是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,在法律上就是贩毒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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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吃剩的药,能不能转给别人?”



当然不能。

很多患者手里会有剩下的药。可能是医生调整了方案,可能是副作用受不了换了药,也可能是囤多了。看着“扔了可惜”,就想“转给别人”。

这个念头,可能让你吃官司。

即使你一分钱不收——私自转让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,同样涉嫌违法。 如果对方是吸毒人员,或者对方拿你的药去转卖,你更说不清楚。

剩下的药,可以去医院药房咨询如何处理。千万注意不要随便在网上“帮个忙”。你不知道对方拿着你的药纠结是去 治病还是致病

此外,你吃的药品里,除了阿普唑仑,劳拉西泮、艾司唑仑、三唑仑、地西泮唑吡坦、佐匹克隆 / 右佐匹克隆等等均受到国家严格管制。

太多了记不住怎么办?

判断原则很简单凡是说明书上标注“精神药品字样、凭精二处方才能购买的药,别随便处置就对了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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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在吃这个药,担心成瘾怎么办,要停药吗?




读到这里,相信很多人开始担心这个问题。

遵医嘱正常服用,不会成瘾。

《苯二氮䓬减停多学科联合临床指南》明确指出:躯体依赖是长期使用苯二氮䓬类药物的预期结果,不等于药物使用障碍

按照医生开的剂量吃,不擅自加量,不私自停药,是正常的治疗行为。医生也会在症状控制后,科学、逐步地减低药量,给躯体适应的时间。

“依赖”和“成瘾”是两回事。 前者是身体对药物的正常反应,后者是失控的滥用行为。

如果你长期使用,千万不可骤然停药,停药需由精神科医生评估后逐步减量,避免出现撤药反应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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担心药物依赖的新选择



如果你治疗失眠时对阿普唑仑这类苯二氮药品感到不安,或者担心长期服用的依赖问题,现在有了新的选择

2025-2026年,中国陆续批准了三款双重食欲素受体拮抗剂(DORA) 类失眠药物:

  • 莱博雷生2025年5月获批进口

  • 达利雷生2025年6月获批进口

  • 法赞雷生2026年5月获批上市,国内首款自主研发的DORA类新药

它们不通过GABA受体发挥作用,而是通过调节食欲素系统来减少唤醒驱动、诱导睡眠发生,不改变睡眠结构,没有次日残留效应,也没有药物依赖性

对于长期受失眠困扰、又担心传统安眠药成瘾问题的患者来说,DORA类药物提供了一条更安全的新路径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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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想说




这篇文章写到最后,我其实一直在想一个问题:

那个护士把药卖出去的时候,她觉得自己是坏人吗?大概率不是。她大概只是觉得“反正放着也是放着,不如换点钱”。

但问题就在这里——那8片药最后去了谁手里,被用来做什么。

你看不见药的终点,但法律看得见。国家管制的药品,请千万不要轻易交到别人手里。

药是拿来吃的,不是拿来转卖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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